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梧)决字[2025]第0592号
被处罚人冯*,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山西省运城市永济*******,现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
现查明:2025年7月19日晚上,冯X、成X、冉X军、赵X怀等人在冷水滩区河西梧桐办事处的XX棋牌房包房内以打红中6个码的麻将进行赌博。以每局赢家最少赢30元,最高赢390元的形式进行赌博。冯X、成X、冉X军、赵X怀四人被冷水滩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冯X、成X、冉X军、赵X怀四人对自己利用红中麻将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扣押决定书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冯*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永州市财政局驻冷水滩公安分局收费室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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