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白)决字[2025]第0803号

  被处罚人蔡**,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铜官*******,现住长沙市望城区铜官*******。
  现查明: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3日期间,被处罚人蔡XX长沙市望城区XX街道XXX村XXX组XX号家中,利用微信下注并转账的方式, 在叶XX处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蔡XX在此期间总共下注金额550元,全场输赢55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与申辩、同案的陈述、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蔡**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