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下)决字[2025]第0713号
被处罚人蒋**,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阳市下马*******,现住湖南省祁阳市下马*******。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蒋X程在2025年6月中旬时,通过看电影所弹出来的小窗口进入到赌博网站“亿万28”,后在网页内进行了个人账户的注册进行赌博,违法行为蒋X程累计充值金额1万元左右,全在赌博网站内输完,2025年7月11日,违法行为人蒋X程在赌博APP“亿万28”提现了8000元,分三笔(5000元(侯X广转)、200元、3000元)到的蒋X程中国银行卡(6216617512001361794)内,经核实,侯X广所转5000元为诈骗案件涉诈资金。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蒋X程的陈述、赌博平台资料、银行流水、支付宝账户信息、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蒋**系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蒋**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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