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天)决字[2025]第0776号

  被处罚人包**,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宜章县天塘*******,现住湖南省宜章县碧桂*******。
  现查明:包**使用手机下载了一个叫“C7”的赌博APP,注册并绑定了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卡号:6217857500059570678),并在软件里面玩了一个叫“分分28”的赌博游戏,期间包**总共充值了22200元钱,提现了22480元,且包**于2025年7月11日提现了2000元到自己的中国银行卡中,其中2000元钱是一名叫黄珍珍的人转入的,经查,黄珍珍转入的2000元钱系黄珍珍被骗的资金。
  以上事实有1、违法人员的陈述和申辩;2、参与赌博软件投注截图;3、银行卡转账流水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包**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