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古公(坪)决字[2025]第0141号
被处罚人向**,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古丈县坪坝*******,现住湖南省古丈县坪坝*******。
现查明:2025年4月份至今,向XX在古丈县三道河自己的家里,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赌博网站“888集团”,在网站陆陆续续充值人民币5000元左右,通过手机操作在赌博游戏中进行赌博。2025年7月18日, 向XX通过赌博网站的银行卡提现渠道,将当天赌博的获利和本金共4000元提现至自己卡号为621XXXXXXXXXXXX2153的银行卡上。
以上事实有接报案登记表、到案说明、违法行为人向XX询问笔录、向XX手机截图、银行卡交易流水等等证据证实。
向**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向**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古丈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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