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东)决字[2025]第0979号
被处罚单位:湘乡市****,地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法定代表人:肖***
现查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期间,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国际派对歌厅向客人提供有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陪侍,并向客人收费200元每小时后女性服务人员向客人提供陪喝酒、陪唱歌的服务,该歌厅从中获利860元。
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微信交易流水、视频监控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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