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梅)决字[2025]第0773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郴州市宜章县梅田*******,现住郴州市宜章县梅田*******。
  现查明:2025年6月10日黄×在江苏省南京市务工期间下载问鼎娱乐App并在问鼎娱乐App里的赏金猎人游戏中进行赌博行为,投注6000元,获利6000元(含路××被诈骗的3000元)期间明知道赌博平台,黄×任然将自己的中国银行卡账户(卡号为:6213327500001632569)提供给问鼎娱乐,2025年6月16日18时8分,黄×用自己的中国银行卡账户在问鼎娱乐赌博平台提现受害人路××被诈骗的3000元到自己的尾号为2569的中国银行卡上,该3000元已经退还给受害者路××。
  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2、受害人的陈述;3、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罚款壹仟圆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罚款伍佰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黄*合并执行罚款15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壹仟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