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道县祥霖铺*******,现住湖南省道县祥霖铺*******。
现查明:2025年2月至5月期间,唐某在网络上通过广告链接(网站名:NG体育,IP:156.xxx.x.xxx,域名:wxxxx.paraxxxxl.net)下载了名为“NG体育”的赌博APP,使用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并绑定名下622xxxxx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后在该APP内以类似老虎机模式的摇转盘方式进行网络赌博,使用本人账号为193xxxx的支付宝账户扫码客服提供的收款二维码在该赌博APP内充值,通过622xxxxxx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收取该赌博APP内提现的人民币,在赌博期间唐某单注下注金额为1.6元人民币,赌博期间总共输了一千元左右人民币。另查明:2025年5月12日河南籍受害人王某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使用623xxxxxxxxx的农业银行卡将2000元被诈骗款转入唐某名下卡号622xxxxxxx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中。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户籍证明、违法行为人相关的支付宝与银行卡交易流水、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如实交代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道县城南信用社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道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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