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德山分局(樟)决字[2025]第0047号
被处罚人郑*,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现住樟木桥街道常安社*******。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郑*于2025年6月底至7月中旬,在德山山水铭洲小区开设麻将馆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800元。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供述与辩解,2.证人证言,3.现场查获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郑*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送湖南省常德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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