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资公(东)决字[2025]第0474号

  被处罚人严**,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四川省泸县云龙镇*******,现住资兴市唐洞街道腾*******。
  现查明:2025年07月18日,违法行为人严XX线下认识了一名叫“鹏鹏”的上线。“鹏鹏”称帮他粘贴 “换妻派对”、“同城约” 等字样的招嫖网址信息可以获利,每粘贴一张6角钱。严XX便于2025年07月18日凌晨3时许,在资兴市东江街道XXX社区XXXX广场路段停车场的小车后视镜上,粘贴“换妻派对”、“同城约”等字样的涉黄淫秽招嫖网址信息,该网址系使用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进入,使用手机扫码进入网址后系涉黄淫秽图片及下载招嫖APP的页面。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严XX的陈述,指认笔录、照片,涉黄网址信息粘贴纸,抓获经过,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严**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资兴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资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