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骥)决字[2025]第0285号

  被处罚人廖**,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骥村镇下荣村6组,现住骥村镇下荣村6组
  现查明:2025年7月,廖XX在手机上在“问鼎”APP上进行网络赌博,后绑定自己名下的湖南农商银行卡,卡号:6230 9018 xxxx 6375 xxx进行提现,提现了600元,提现后被骗受害人张xx使用银行卡(卡号:6217 xxxx xxxx 3084 xxx)向xx涌银行卡转账500元。廖xx对其在手机上进行网络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手机截图,受害人材料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违法人廖**主动投案,认罪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廖**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田农商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