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公(城)决字[2025]第0456号
被处罚单位:衡东县****,地址:衡东县城关镇兴衡*******,法定代表人:邓***
现查明:2025年1月23日,衡东县××宾馆违反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之规定,导致未成年人王××入住该宾馆202号房间后遭受性侵,造成严重后果。2024年9月20日, 衡东县××宾馆又违反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之规定,接待未成年人谭××入住该宾馆8506房,被公安机关查获。
以上事实有邓××的陈述,证人周×、王××、陈××的证言,衡东县××宾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行洲宾馆当日来访记录登记表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湖南银行衡东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万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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