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陶)决字[2025]第0701号

  被处罚人曾*,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阳市龚家*******,现住湖南省祁阳县龚家*******。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曾*,于2025年3月底至4月24日用手机在网上的赌博软件“NG体育”,以玩“老虎机”、“加拿大”等游戏形式采用押注的方式参与网络赌博,经查,违法行为人曾*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转账充值提现及名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尾号2352)提现收取网络赌博资金,从中获利约1万元,其获利已被违法行为人日常开销完。
  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曾x的陈述与辩解、银行卡流水、支付宝流水、网络赌博平台截图、户籍资料、支付宝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曾*主动到所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之规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曾*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祁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祁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