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公(白)决字[2025]第0480号
被处罚人孙**,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江华瑶族自*******,现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
现查明:2025年7月17日孙**、杨六斤、龙声贵等人在江华县白芒营镇农贸市场利用牌九进行赌博被当场抓获,经查,三人每把下注10元,全场输赢几十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孙**的陈述与辩解、证人证言、抓获经过、现场照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孙**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7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