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郦)决字[2025]第0986号
被处罚人曾**,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郦家坪镇长*******,现住邵阳县郦家坪镇长*******。
现查明:2024年11月,曾X平通过微信向“阿琳”以购买地下六合彩的方式进行赌博,2025年5月上旬,曾X平帮同村村民曾X民在“阿琳”处购买地下六合彩。曾X平本人每次向“阿琳”下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涉案金额几千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与辩解;到案经过;微信聊天截图;曾许民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曾**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可以对违法嫌疑人曾**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曾**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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