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公(大)决字[2025]第0476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江华瑶族自*******,现住大石桥乡东辽村东*******。
现查明:2025年1月29日晚21时许,在大石桥乡李××家二楼,李××、 陈××、陈××、罗××等使用扑克牌以斗牛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次下注十元起,全场输赢两千元左右,黄××在外围下注,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黄**的陈诉与辩解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江华瑶族自治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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