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高潭邵)决字[2025]第0960号
被处罚人袁**,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望高镇下洲31号,现住西壮族自治区贺州*******。
现查明:2025年7月17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袁XX桂JXXXXX,途径沪昆高速湘乡收费站出口时,因涉嫌无证驾驶被高速交警湘乡大队现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驾驶证查询件、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袁**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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