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吴**,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晃侗族自*******,现住湖南省新晃侗族自*******。
现查明::2025年7月14日9时许,吴X根窜至新晃县扶罗政府院内,大声谩骂胡XX、姚XX、谢XX等政府工作人员,后扶罗政府工作人员杨XX劝导吴**停止辱骂行为,不要影响政府正常工作秩序,吴X根停止谩骂进入办公楼找寻政府领导无果后,蹲坐在政府院内,后自行离开。2025年7月15日9时许,吴X根再次窜至扶罗政府院内辱骂政府工作人员,吴X根在政府院内用极其污秽下流的言语大声辱骂胡XX、姚XX等两同志时间长达七八分钟,见无人理会后自行离开。吴X根自2025年农历新晃年后,逢政府上班时间多次到政府院内辱骂政府工作人员,吴X根每次在政府院内高声辱骂政府工作人员,扶罗政府工作人员都当面劝导,并劝导其之后不要再继续到政府院内辱骂、闹事。通过调取新晃县扶罗政府院内监控,2025年5月23日、5月26日,吴X根到新晃县扶罗政府院内辱骂工作人员的事实。吴X根不仅仅窜至扶罗政府院内高声辱骂胡XX、姚XX等人,还使用不同的电话号码发送侮辱人格的言语骚扰胡XX、姚XX,2025年4月份,姚XX父亲逝世,吴X根发送“你家那老狼猪死啰?我吴X根被政腐保护伞打发出来啰?还有那老母猪,你猖狂不了多久?有本事,你慰安妇去告我吴X根,那老母猪归西天那天,我吴X根会来跟它开麻雀会?????”等大量极具侮辱性和人生攻击的短信给姚XX,对姚XX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同时,吴X根注册昵称为东方雄狮的抖音账号,并将胡XX、姚XX的证件照发布到抖音账号内,其本人对其发布的抖音内容进行捏造事实的污秽评论,严重影响胡XX、姚XX工作生活。吴**多次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多次利用短信、抖音网络平台辱骂他人,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有:1、吴X根本人陈述;2、证人证言;3、电子证据提取资料;4、现场勘查资料;5、视频监控;6、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吴**行政拘留十五日。
履行方式:由新晃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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