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公(梅)决字[2025]第1406号
被处罚人湛**,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梅仙*******,现住湖南省平江县梅仙*******。
现查明:2025年7月15日01时左右,违法行为人湛**因同村村民湛XX欠债不还,在平江县梅仙镇XX村家中将湛XX的一段时长2分51秒跳裸舞的视频发到了梅仙镇XX村村民微信群(群成员214名)中,被群成员浏览。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提取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湛**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平江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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