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浏公(关)不决字[2025]第0167号
违法行为人熊*,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浏阳市澄潭*******,现住:湖南省浏阳市澄潭*******。
现查明2025年6月26日14时许,陶XX、石X、陈XX、徐XX(均已行政处罚)等人在浏阳市在淮川街道北正西XXX小区4楼一茶楼内,利用扑克牌以“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起注100元,上不封顶,赌博输赢12800元左右。调查中发现熊*未参与赌博。
以上事实有1.熊X的陈述和申辩;2.陶XX、石X、陈XX、徐XX等人的陈述;3、现场照片;4、证据保全清单;5、到案经过及户籍资料;6、现实表现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熊军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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