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新)决字[2025]第0754号
被处罚人吴**,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长寿*******,现住湖南省平江县长寿*******。
现查明:2025年1月以来,吴XX为获取经济利益,在长沙市望城区XX街道XX社区XX公司的廖X处进行地下六合彩买码,买码金额累计近2万元。此外,吴XX发展汤XX、潘XX在其手中按照43倍赔率买码,其写单之后再按照45倍赔率上报给廖X。汤XX、潘XX两人通过吴XX买码金额累计4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与申辩、检查笔录、提取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吴**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望城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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