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公(楚)决字[2025]第0571号

  被处罚人余**,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石门县新关*******,现住石门县新关镇松林*******。
  现查明:2025年1月至7月期间, 违法行为人余××在石门县楚江街道龙凤社区××××有限公司宿舍,通过微信转账在上线伍××处以下注地下六合彩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所下注的地下六合彩为“新澳门六合彩”,下注的种类以“特码”为主,余××每次下注5元至100元不等。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与申辩、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余**到案后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余**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