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公(治)决字[2025]第0998号
被处罚人廖*,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乡市夏铎*******,现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
现查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廖x通过微信接受下线贺xx的新澳门地下六合彩码投注共计16万余元,后将接受的投注报给微信昵称为“老莫我想吃鱼了”的人,并从中获利。
以上事实有到案经过,提取笔录,微信转账记录,贺xx的询问笔录,廖x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廖*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乡市农业银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宁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宁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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