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鼎公(治)决字[2025]第0635号
被处罚人敖*,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现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
现查明:2023年10月份至2024年4月10日,违法行为人敖X网上赌博输钱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收取吴XX、“小卢”等人地下六合彩码单10万余元后通过网络上报,从充值返单、中码赚赔率中获利。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转账记录、扣押清单等等证据证实。
因涉嫌赌博罪于2024年04月16日被我局刑事拘留,因患有疾病当日被我局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现决定对敖*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缴纳罚款叁仟圆整;由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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