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公(安)决字[2025]第0629号

  被处罚人赵**,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安徽省长丰县水湖*******,现住安徽省长丰县水湖*******。
  现查明:2025年07月14日09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安徽省人赵X伟在一赌博网址:www.k80226.com凯发赌博平台上“百家乐”进行充值两次500元、1500元赌博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询问笔录、到案经过、转帐记录等证据证实。
  情节轻微,主动投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赵**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武冈市公安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