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黑)决字[2025]第1808号
被处罚人SE***,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现住湖南省邵阳市邵东*******。
现查明:2025年7月13日13时许,老挝籍女子SENGSAXXXX HATSAXX在其亲属吴湘江的陪同下,至邵东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查明:SENGSAXXXX HATSAXX,女,老挝人,签证类别L,护照号:P2XXXX51。2025年6月2日SENGSAXXXX HATSAXX持普通护照P2755351,签证类型L入境中国在邵东市黑田铺镇XXX村居留至今。SENGSAXXXX HATSAXX签证到期后至今一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居留手续,至2025年7月13日共计非法居留11日。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供述、签证信息、护照信息等等证据证实。
SE***系主动投案,具有从轻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SE***警告。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