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红)决字[2025]第1794号

  被处罚人刘**,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野鸡*******,现住湖南省邵东市野鸡*******。
  现查明:2025年07月12日晚上20时许,违法人王×军、申×华、肖×、杨×春、石×妮、李×华、许×然、刘×连、李×麟、李×新、刘×连、金×花等12人在邵东市天贸花园东门的“邵东市大禾塘鸿×运棋牌娱乐厅”以打红中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5元,每局输赢45元至105元不等,该赌博场所由周×初、李×红、唐×怀等人共同经营管理,并由自己担任工作人员为参赌人员提供场地、自动麻将机、饮水、充值赌资、用餐等服务,每场收取每位赌客20元的服务费。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供述、同案人员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二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