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黎)决字[2025]第0675号
被处罚人朱**,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阳市黎家*******,现住湖南省祁阳市黎家*******。
现查明: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违法行为人朱**在祁阳市黎家坪镇XX村4组40号自家中,利用手机“ 28圈”网络平台上玩斗牛、比点数等进行网络赌博。每把最低下注2元,最高下注3000元。累计在网络赌博平台充值20余笔,累计充值金额26000余元,提现6笔共计19000余元,输7000余元。其中提现的11900元涉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立案的 “谢X被电信诈骗案”。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朱**的陈述和申辩、电子提取笔录、涉赌APP截图、接受证据清单、银行流水、立案决定书、受害人的陈述、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捌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壹仟捌佰圆整;由祁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祁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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