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宋)决字[2025]第1789号

  被处罚人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下花桥镇黄土坝村*******,现住艾米酒店附近爱家*******。
  现查明:2025年7月8日1时许,黎x在邵东市xx酒吧内用手机向网络赌博平台(网址verify.pgsoft.com)充值302元钱,随后在赌博平台进行2元一次的翻转赌博,每次翻转界面出现相同的三个及以上的图案黎x就会获得相应的赌资,至2025年7月8日3时许,黎x获利6000元钱。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赌博界面截图、充值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东市警务保障室缴纳罚款壹仟圆整;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