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公(桐)决字[2025]第0727号
被处罚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远县中和*******,现住湖南省宁远县中和*******。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周**从2025年4月12日至7月11日期间在网络博彩平台“6688彩票”上游玩博彩游戏,并在该平台充值共计41152元,累计从该平台提现45825元,获利4673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称述与辩解、银行流水、涉案账号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周**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远县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壹仟伍佰圆整;由宁远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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