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铜)决字[2025]第0719号

  被处罚人丁*,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现住长沙市望城区高塘*******。
  现查明:丁*于2024年7月份以来参与“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经查:2025年6月10日,丁*在李希阳手中下注200元购买“地下六合彩”的平码,结果未中奖,丁*用自己的微信向李希阳的微信转账200元的赌资;另查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6月10日,丁*累计向李希阳下注的码单金额为25450元,2024年6月份至2025年6月份,丁*累计向钟柱下注的码单金额为130105元。
  以上事实有被处罚人丁x的供述和辩解、同案人的供述、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因主动投案,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丁*行政拘留十二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