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矿)决字[2025]第0407号
被处罚人谢**,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现住湖南省冷水江市布*******。
现查明:2025年6月10日,违法行为人谢XX在冷水江市XXX街道办事处XX村曾长连家中,因薪资讨要纠纷用手打了受害人裴XX面部。2025年4月份至6月份期间,违法行为人谢XX多次利用手机在“GA黄金甲”赌博软件上进行投注赌博,总计输了13000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谢**行政拘留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谢**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谢**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5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冷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三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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