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高)决字[2025]第0557号
被处罚人肖**,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现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
现查明:2025年6月12日,违法行为人肖**通过手机下载一个叫“舞姬”APP赌博网站,进入其中充值2000元并通过“快三”的赌博方式参与赌博。6月12日下午1时许,违法行为人肖**在输掉490元后,通过APP提取自己剩下的1510元到自己的交通银行卡中。经公安机关查证,肖**实质提取账款1480元,由徐立娟的银行卡汇入,又查实,徐立娟被诈骗8万余元,其中1480元被骗款流入肖**交通银行(卡号:6222625970002550369)账户中。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及辩解;银行流水,受害人的陈述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肖**罚款贰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永州市财政局驻冷水滩公安分局收费室缴纳罚款贰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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