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桥)决字[2025]第0712号
被处罚人于*,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汨罗市川山*******,现住长沙市望城区月亮*******。
现查明:2025年1月至7月,违法行为人于×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参与地下六合彩买码的赌博活动,其在上线谭×平处买码下注,赔率1:42,单注金额5元,输赢共计1400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辨认笔录、微信账单、到案经过、户籍前科材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于*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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