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治)决字[2025]第0551号
被处罚人蒋**,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新宁县金石镇白公*******,现住新宁县金石镇白公*******。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蒋X务通过微信报单的方式,在李X青手里购买新澳门六合彩赌博。2024年11月23至2025年3月17日,蒋X务断断续续在李X青手里购买了24期新澳门六合彩赌博,蒋X务在李X青手里购买新澳门六合彩特码生肖、数字。每期购买新澳门六合彩特码数字在5至40个,每个数字购买的金额在10元至80元不等,最少一期购买50元,最多一期购买3950元,蒋X务在李X青手里共购买了24期六合彩赌博,购买六合彩赌博的总金额为4万元。
以上事实有认定上述违法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蒋X务的陈述与申解;2、蒋X务与李X青购买六合彩赌博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蒋**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减轻对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蒋**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宁县工商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新宁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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