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零公(富)决字[2025]第0319号
被处罚人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现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
现查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盘X经朋友唐XX介绍在网络赌博平台新葡京娱乐城上玩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寻宝黄金城”,并使用自己的支付宝、数字人民币钱包以及建设银行卡在该赌博平台进行充值和提现,经询问,盘X如实陈述了自己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事实。
以上事实有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2、 嫌疑人的建设银行卡、支付宝以及数字人民币钱包转账记录。3、赌博平台游戏页面截图。4、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盘*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永州市工商银行驻零陵公安分局收费室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送湖南省永州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零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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