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道县公安局(仙)决字[2025]第0846号

  被处罚人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道县仙子脚*******,现住湖南省道县仙子脚*******。
  现查明: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期间,杨*在“C7娱乐”赌博游戏平台,以单注0.2元至0.6元不等的投注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投注中奖后最高可赢100倍,杨*赌博期间赢了6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银行流水、被害人陈述、赌博APP截图、到案经过、户籍信息等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杨*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道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