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水)决字[2025]第1754号
被处罚单位:邵东市****,地址:,法定代表人:唐***
现查明:2024年09月10日16时许,水井头派出所民警在对邵东市xx贸易有限公司xx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邵东市xx贸易有限公司xx加油站有违法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未制定应对处置恐怖活动预案等。
以上事实有检查记录表、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8条第一款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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