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浏公(金)不决字[2025]第0152号

  违法行为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现住:湖南省长沙市浏阳*******。
  现查明2025年7月8日张XX窜至肖XX家,通过现金充值方式充值110元在“白鸟齐鸣”的打鱼赌博机上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1、张XX的陈述与申辩;2、肖XX与肖XX、李XX的陈述与申辩;3、现场查获照片;4、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5、鉴定文书;6、到案经过;7、现实表现证明及身份证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
  张宏建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