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肖)决字[2025]第0538号

  被处罚人谢**,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现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
  现查明:2025年7月8日,反诈中心下发指令(DK2025052201774)要求核实谢×豪是否涉嫌诈骗。经电话联系,谢×豪(身份证:4311212××702××0475)2025年7月9日早上主动到肖家园派出所配合调查,谢×豪交代2025年5月19日凌晨使用手机在一个叫“NG28.CC。”的网页上参与了网络赌博,输了钱后将赌博页面内的余额提现到银行卡,然后收到受害人丁×转账的1800元。
  以上事实有受害人丁×的相关报案文书、违法人员的供述和辩解、赌博网址页面、提现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谢**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送湖南省永州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