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涟公(桥)决字[2025]第1079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涟源市湄江*******,现住湖南省涟源市湄江*******。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李**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份期间,通过微信在其上线龙美华处购买地下六合彩两次,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通过地下六合彩赌博非法获利1125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涟源支行驻公安局收费室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涟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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