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金)决字[2025]第0900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昆仑*******,现住湘乡市滨江御苑小*******。
现查明:2024年01月至2025年07月,违法行为人陈X明知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系违法行为,为牟利,每天在湘乡市望春门街道滨江御苑小区的家中研究如何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陆续在上线“(微信昵称“中”,微信号:H-07080)”、张X峰(待查)、“(微信昵称:A笑脸洪丰”的,微信号:hongfeng5208)”等人处多次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一直至07月08日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陈*通过网络 (微信) 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投注金额累计100000余元,每次投注从几十元至1000余元不等,总计输了3万多元。每次赌博资金均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与结算。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现场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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