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宋)决字[2025]第1703号
被处罚人阮**,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九龙*******,现住邵东市
现查明:现查明阮**于2025年07月初在邵东市兴和三路华电新苑旁边开设了一家麻将馆,2025年07月08日下午17时许在阮**开设的麻将馆内抓获何美丽、杨和亮、刘燕红、何丽军、郑又平、阮**六人,六人以打5块钱(抓6鸟)红中飞麻将进行赌博,每把牌输赢在30-40元钱,每场输赢在500元钱左右,阮**开设麻将馆期间抽取每人10块钱作为台费。
以上事实有嫌疑人询问笔录相互印证,现场监控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阮**行政拘留二日。
根据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阮**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玖佰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阮**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9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东市收费中心缴纳罚款壹仟玖佰圆整;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