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两)决字[2025]第1705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两市*******,现住邵东县高田居委会*******。
  现查明:张×安自2025年初开始在两市塘东风路××号翰林院附近开设麻将馆,约一个星期前一名男子(未落实身份),向张×安推广打烟机,双方约定采取一月一结的方式,以每月500的价格,将两台打烟机摆放在张×安的麻将馆内用于赌博。
  以上事实有张**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接报案登记表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行政拘留二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