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泉)决字[2025]第0896号

  被处罚人邝**,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栗山*******,现住湖南省湘乡市栗山*******。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邝XX分别在2025年6月3日以微信的方式投注570元、6月7日投注100元、6月13日投注600元、6月30日投注680元(后因夫妻吵架取消投注)在周XX手里投注“澳门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共计输赢127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邝**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