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溆公(低)决字[2025]第0495号
被处罚人朱**,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南省溆浦县深湖子*******,现住南省溆浦县深湖子*******。
现查明:2025年7月8日13时许,朱xx伙同谢xx等人在溆浦县深子湖镇xx村x组朱xx家一楼以“狮子老虎”的方式下注赌博,朱xx每把下注10元。朱xx被民警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朱X南的陈述和申辩、同案人的陈述和申辩、 现场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到案经过及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溆浦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溆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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