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公(向)决字[2025]第1361号

  被处罚人钟**,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向家*******,现住湖南省平江县向家*******。
  现查明: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2日期间,钟**用自己名下银行账户资金以及以及移动支付资金在一款名为“C7” 的手机APP中以“斗牛”、“炸金花”、买“彩票”猜大小等方式进行赌博活动。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钟**陈述与申辩、书证、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钟**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钟**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平江县政务公开中心罚没款缴纳窗口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