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公(石)决字[2025]第0987号
被处罚人汤**,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桃江县桃花*******,现住湖南省桃江县桃花*******。
现查明:2025年7月7日15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汤×军,在桃江县桃花江镇镇豪苑小区近桃路豪苑菜市场附近的“茶语××”麻将娱乐室内的一楼大厅内,和陌生人蔡×英、刘×英、昌×军、杨×武、罗×丽、钟×等人进行10元“红中转转麻将”赌博活动,胡牌后砸一鸟,根据规则砸中一就是输赢110块,砸中二就是输赢120块,依次递增到鸟五,就是输赢150,到鸟六就只有输赢70块,鸟七就是输赢80块,再递增到鸟九输赢100块。砸红中输赢160块,没有红中清摸就抓两个鸟。只要胡牌,出钱的人最少都要出70元,汤×军军本场输赢几百元,抽水50元给娱乐室老板甘×全。
以上事实有受案登记表证实案件来源;违法行为人汤×军陈述参与“红中转转麻将”的行为;参赌人员证言;户籍信息证实身份;到案经过证实抓获过程;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汤**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桃江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桃江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或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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