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严)决字[2025]第0686号

  被处罚人黄**,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邵县严塘*******,现住湖南省新邵县严塘*******。
  现查明:2025年6月30日违法行为人李xx伙同违法行为人何xx、“砣子”等人在严塘镇高桥村x组x号违法行为人黄xx所开设的麻将馆内使用扑克牌采取斗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单局下注金额5到20元不等。违法行为人黄xx提供赌博场地,并收取10元钱的“水钱”违法行为人黄xx非法获利10元。违法为人黄xx恒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诉与辩解、证人证言、户籍资料、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五日,没收违法所得(10)。
  履行方式:由新邵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