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骥)决字[2025]第0267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田县骥村*******,现住新田县锦绣天下2*******。
  现查明:人李××在2025年6月9日早上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名为“NG体育”的APP,后通过支付宝充值了500元进行网络赌博,违法人李××在该赌博APP上赢了500元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张工商银行卡(卡号:6212811910000301626)绑定至该赌博APP上进行提现1000元。后经查该1000元系“两卡”网络电信诈骗款,现违法人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的陈述与辩解、“NG体育”APP截图、银行卡的交易流水等证据。等证据证实。
  1.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2.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田县农商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7日